遺產繼承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列表

繼承遺產起訴狀

繼承遺產起訴狀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孫子繼承祖父遺產起訴狀範文

孫子一般不能繼承祖父遺產,除非是兩種情況下可以繼承:一是有祖父的遺囑讓孫子繼承;二是孫子的父親先於祖父去世時,孫子可以和同一父親的其他孫子女共同繼承父親應得的份額。n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孫子有繼承權的,因繼承產生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