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列表

訴訟遺贈扶養協議有時效嗎?

一、 訴訟遺贈扶養協議有時效嗎?

訴訟遺贈扶養協議有時效嗎?

訴訟遺贈扶養協議有時效,遺贈扶養協議是普通的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當事人可以向財產所在地或者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遞交起訴狀,然後法院進行立案登記,開庭審理,最後依法做出判決。遺贈扶養協議是指公民(受扶養人、遺贈人)與扶養人、集體所有制組織訂立的有關扶養、遺贈的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遺贈扶養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雙方應在協議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協議簽訂的具體日期。遺贈扶養協議自簽訂時生效,如撤銷、變更遺贈扶養協議,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遺贈扶養協議中有關遺贈的內容,只能在受扶養人死後發生效力。

二、遺贈扶養協議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1)扶養人應做到對受扶養人生養死葬。扶養人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的,受扶養人有權請求解除協議,人民法院也可以應受扶養人親屬的請求酌情對扶養人受遺贈的財產數額予以限制。

(2)受扶養人應當履行將其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如果受扶養人擅自處分協議中指定遺贈給扶養人財產的,扶養人有權解除遺贈扶養協議,並有權要求受扶養人補償其已經付出的扶養費用。

(3)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牴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牴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牴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對於遺贈扶養協議的具體內容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處理,雙方當事人在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並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如果一方存在反悔或者違約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