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贈與同時存在效力如何認定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1.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遺囑與贈與同時存在時,效力是贈與有效,而遺囑被視爲已撤銷。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在遺囑開始時已透過遺贈進行了所有權轉移,視爲遺囑處分的該部分財產已不存在,遺囑處分該財產的部分由於處分物不存在所以自始便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爲的,視爲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 TAG標籤:婚姻家庭 遺囑 效力 認定 贈與 遺產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