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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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表示接受遺贈

在受遺贈人名下就表示已經接受,遺贈是遺囑人用遺囑的方式將個人財產的一部或全部於死後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法律制度。遺贈財產的人叫遺贈人,承受遺贈財產的人叫受遺贈人或遺贈受領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如何表示接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