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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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憑自書遺囑取款有效嗎

一、繼承人憑自書遺囑取款有效嗎?

繼承人憑自書遺囑取款有效嗎

憑自書遺囑是沒辦法取款的,繼承遺產還需要以下材料: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爲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死者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複印件,如果沒有複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註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註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註銷證明)。

3、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係證明(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二、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哪些人有繼承權?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如果是取款的話,大額取款通常都需要存款人自己攜帶身份證,然後本人到銀行去提取,即便取款的金額不是特別大,被繼承人還未去世之前,有些繼承人就憑藉自書遺囑到銀行去取款,這種做法也已經嚴重侵犯到了被繼承人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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