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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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孩子撫養費法院判決的給付方式是什麼

離異孩子撫養費法院判決的給付方式是什麼

一、離異孩子撫養費法院判決的給付方式是什麼

離異孩子撫養費法院判決的支付方式是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三、什麼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援:

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四、法院根據什麼標準確定撫養費

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子女的實際需要。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五、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幾時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隨着國家離婚率的增加,關於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就成爲了人們關注的話題。爲了保障孩子在一個健康的環境的成長,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爲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氛圍,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就需要按照約定支付孩子撫養費,保障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