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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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同意出境意見需要出具嗎?

給孩子辦理護照,不需要委託書,需要監護人同意出境的的證明材料。具體規定是:

監護人同意出境意見需要出具嗎?

如果是我國的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三)未滿16週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未成年人辦理港澳通行證簽證應由監護人陪同申請。

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或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提供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證、載明親子關係的戶口簿,或其他符合民法規定的能夠證明監護關係的證明檔案),並提交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或護照的原件和複印件,在申請表上填寫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往來港澳通行證》首次申請辦理材料如下:

1、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提供戶口簿。戶籍居民在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期間可提交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出生地等資訊發生過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複印件等相應證明材料。

3、提交辦理相應簽註所需材料。

《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爲十年、五年期兩種。其中:已滿十六週歲的申請人,簽發十年期證件;未滿十六週歲的申請人,簽發五年期證件。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及時的注意辦理出入境管理的規定,如果是監護人的話是需要出具相關的意見的。在必要的時候也是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士來指導我們的,避免出現不能出入境的情形發生。隨着我國的對外開放的水平的不斷增加,以及我國的出入境數量的增加,我國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出國旅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