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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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撫養權小孩的戶口怎麼辦理?

起訴撫養權小孩的戶口怎麼辦理?

在訴訟離婚中,雙方爭論的焦點往往在財產分割和小孩撫養權歸屬上面,誰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法院針對撫養權的歸屬做出裁決後,接下來雙方就得處理孩子戶口問題了,畢竟之前上戶口的時候夫妻雙方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內。那麼起訴撫養權小孩的戶口怎麼辦理?下面小編結合相關法律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一、起訴撫養權小孩的戶口怎麼辦理?

離婚後小孩戶口的問題,一般來說是隨着離婚問題的解決一起解決的。對於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那麼,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二、子女撫養權的分配原則是什麼?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綜上所述,在離婚案件中,法院做出判決後,小孩判給哪一方,戶口就跟隨哪一方。涉及到戶口遷移的,如果孩子未滿十八週歲,要由其監護人代爲辦理。如子女已經成年,則其自己也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辦理遷戶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判決書等。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