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糾紛案例

工程造價投標保證金

工程造價投標保證金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務院首次明確了一些適宜承包的生產建設項目經營項目可以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爲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2000年頒佈了《招標投標法》。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提速,招投標市場也在這番工程建設浪潮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與此同時,招投標實踐中的問題也不斷涌現,其中招投標糾紛的救濟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程投標保證金是總工程造價的百分之幾

  工程施工、貨物採購類: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報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工程勘察設計類: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報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人民幣。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檔案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檔案後不得撤銷投標檔案,中標後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檔案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