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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資印花稅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印花稅是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經常面對的一個稅種,企業在訂立購銷合同、購置固定資產、進行註冊資本增資的時候都會繳納一定金額的印花稅。印花稅的繳納是有期限的,如果錯過了下次繳納的時候可能會產生滯納金。那麼企業增資印花稅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下面小編爲廣大財務人員普及下相關知識。

企業增資印花稅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一、印花稅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印花稅如何計算?

1、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2、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爲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彙總繳納的辦法。印花稅的納稅環節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三、印花稅的徵稅範圍是什麼?

我國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憑證種類繁多,數量巨大,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徵稅。正式列舉的憑證分爲5類,即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門確認的其他憑證。

1、印花稅稅目中的合同在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分別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根據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爲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4、權利、許可證照是政府授予單位、個人某種法定權利和准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的各種證照的統稱。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爲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由此可見,印花稅的徵稅範圍很廣,購銷合同、營業賬簿、產權證書等都屬於印花稅的計稅憑證。企業完成增資後,應該在季度結束後十日內向稅務局申報印花稅。作爲企業財務人員,應該熟悉企業增資印花稅申報期限的相關知識,在交稅期限到來之前,準備好相關材料。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