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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校車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

駕駛校車現在也成爲了不少人選擇的工作,相對來講這份工作比較輕鬆,工作時間也不長。但現實中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駕駛校車的,此時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才行。那到底駕駛校車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駕駛校車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

一、駕駛校車的條件具體包括哪些

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週歲以上、不超過60週歲;

(二)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12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爲記錄。

校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註銷其校車駕駛資格,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換領機動車駕駛證,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

(一)提出註銷申請的;

(二)年齡超過60週歲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有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及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的;

(五)有記滿12分或者犯罪記錄的;

(六)有傳染性疾病,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爲記錄的。

未收回簽註校車駕駛許可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其校車駕駛資格作廢。

二、身體條件有變化仍開車會有什麼處罰?

身體條件有變化不適合開車仍開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並收回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

有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機動車駕駛證。

公民若想要駕駛校車的話,除了要滿足一般駕駛的條件外,還有其他更爲嚴格的條件需要滿足。具體駕駛校車的條件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總結。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爲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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