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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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是什麼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是什麼

一、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是什麼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爲,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逃逸對事故責任有什麼影響?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

(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爲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爲是一種典型不負責任的行爲,同時因爲逃逸的發生,往往還容易擴大事故的損害結果,本身受害人及時得到了救治只是造成輕傷的,因爲逃逸耽誤了最佳救治時間,可能會落下終生殘疾。於是,對於交通事故中的逃逸,在處罰上面往往都是比較中的。一旦認定構成犯罪,同時還有逃逸行爲的話,那起刑點都是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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