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列表

被判管制和拘役公職還有嗎?

被判管制和拘役公職還有嗎?

一、被判管制和拘役公職還有嗎?

被判處管制和拘役只要情節嚴重的,一般就會開除公職,而且對於用人單位也不會給予任何的賠償金,對於此行爲的人應該一般都會嚴加的處罰,讓自己得到應有的教訓,拘役會剝奪人的自由,管制只會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行政機構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也就是就,行政機構的公務員被判刑後,就會被開除,而不一定是實刑,也包括緩刑。總的來說,拘役是刑罰的一種,緩刑是刑罰的執行方式的一種,那麼公職人員被判拘役緩刑的是要被開除公職的。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構公務員在行政機構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構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構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拘役的刑期有多久?

拘役的刑期: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所謂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構設定的看守所執行。

拘役和管制都是屬於刑罰的,會被開除公職的,拘役的期限在1~6個月之間,是介於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屬於短期的自由刑,要由公安機構執行,可以強制犯人勞動,但需要支付勞動報酬,在拘役期間,每個月犯人可以回家一到兩次。

TAG標籤:公職 管制 拘役 被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