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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新員工工資怎麼算工資嗎?

公司辭退新員工工資怎麼算工資嗎?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按照半年計算,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1、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違法解除賠償金的標準則是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2、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爲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此種情況,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或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員工可以二選一,要以具體情況確定。

3、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工作崗位或降低工資等違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4、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5、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6、若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爲補償金。

7、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而不是按照簽訂的是固定期間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相應的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提供勞動條件,員工被迫辭職,單位應當支付相應補償,如果員工自動提出離職,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補償,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補償金。

如果是我國的用人單位無緣無故的辭退勞動者的,此時就是屬於違法的行爲,此時用人單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用人單位不僅要支付勞動者當月的工資,而且還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此時也是爲了更好的保障我國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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