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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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賠償交強險賠償範圍指的是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買車的時候要買交強險,交強險是國家強制性實施的,車主必須購買的保險產品。交強險不僅是對別人的保障,在關鍵時刻也可以爲自己減輕負擔。但是,有很多人並不是真正的瞭解交強險,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傷殘賠償交強險賠償範圍指的是什麼?

傷殘賠償交強險賠償範圍指的是什麼?

一、賠償範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爲“受害人故意行爲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二、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覈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三、免責不賠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爲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爲,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四、理賠程序

接報案和理賠受理

a、接到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報案後,應詢問有關情況,並立即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涉及人員傷亡或事故一方沒有投保的,應提醒事故當事人立即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b、保險人應對報案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統一歸檔管理。

c、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

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索賠須知的方式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覈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後10個工作日內賠償保險金。

以上,就是關於傷殘賠償交強險賠償範圍指的是什麼問題的相關回答。該內容主要包括了交強險賠償範圍、免賠範圍以及理賠程序。交強險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傷殘等級確定的,等級越高,賠付越少,反之,賠付越高。並且還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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