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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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嗎?

交通事故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交通事故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嗎?

可以的;

1、可以執行被告夫妻的共同財產及配偶的銀行存款。

2、《司法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情況的,應當向其發出報告財產令。報告財產令中應當寫明報告財產的範圍、報告財產的期間,以及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法律後果等內容”。被執行人應當報告的財產範圍非常寬,《執行解釋》第三十二條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被執行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應當書面報告下列財產情況: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

(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三)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義務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爲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爲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爲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爲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的共同財產就是屬於夫妻兩個人都可以擁有的,如果一方發生交通事故,那麼法院在進行執行的時候就可以有權利把夫妻共同的財產拿出來執行,但如果是一方犯了罪而所要被罰款的話,那麼這個就不能執行共同的,就只能執行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