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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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比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比例是怎樣的

在交通事故的處理過程中,賠償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大問題,同時也是當事人比較關心的問題。實踐中,事故的賠償比例是根據交通事故承擔的責任而確定的。那麼大家知道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比例是怎樣的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比例是怎樣的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己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十;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五。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上述的規定的比例賠償。

二、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條件

目前我國車輛保險業中的現狀說投保容易索賠難。造成這種現象的產生,一方面是由於保險公司與車主之間的利益點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爲不少車主對車輛索賠缺乏必要的常識,所以引起索賠時的困難。引起這種困難,既可能是投保對保險條款的瞭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發生後處理方式不當造成的。投保時不認真考慮只是留下了隱患,而事故發生後處理不當而造成保險公司拒賠則真的是損失慘重。作爲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應首先弄清保險索賠的條件。事故車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屬於投保車輛的損失;

(2)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3)不屬於除外責任;

(4)屬於必要的合理費用。保險事故發生後,除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外,還應按《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派人報案,則應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並提供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按要求填寫出險通知書;如來不及派人報案,可先電話報案,待事故處理後,再向保險公司補述事發經過,並填寫出險通知書。

關於交通事故理賠的比例問題,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整理到此。當事人承擔的事故責任不同,那麼其賠償比例也就不一樣,因此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是很重要的。更多這方面的內容,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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