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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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需要負全責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全需要負全責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全需要負全責的情形有哪些?在我們的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不少發生的。而對於一些沒有取得駕駛資格證的朋友來說,不是很瞭解交通事故的認定,對於交通事故的全責與認定都不是很清楚,這是我們需要了解的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識。那麼就讓小編帶着大家一起來看一下這個問題的答案。

一、交通事故哪些要負全責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根據交通法規定,交通事故負全責的情形有12種,具體如下:

1、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3、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通行的。

4、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5、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通行範圍內,剮撞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的。

6、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範圍內剮撞行人的。

7、當事人駕駛車輛剮撞依法在人行橫道內通行的行人的。

8、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9、當事人所駕駛車輛的裝載物在遺灑、飄散過程中,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

10、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時,與車後其他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11、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2、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關於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二)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三)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四)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對於交通工具發達的今天,交通事故也是頻發的。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的處理,人員傷亡、財產損害問題。對於有關於交通事故糾紛的問題而言,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或者是當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盲點,可以向我們專業的律師人士進行諮詢。本站爲您提供最優秀的律師解決您的所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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