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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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檢察院審查什麼意思

醉駕檢察院審查什麼意思

一、醉駕檢察院審查什麼意思

一是告知委託辯護人的權利;

二是再作一份筆錄,詢問公安機關是否違法,落實前面的供述是否真實。

一般的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移交檢察院需要二、三個月的時間

醉駕,定的罪名爲危險駕駛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醉駕檢察院要多久發起訴訟?

一般到檢察院一般會進行審查起訴。這種小案子,一般這個階段不會太久。十天半個月的。到法院以後,法院再審查案卷,也不會太久。總共一個月左右出判決。這樣的案子一般看地方以往判例。

案件移送到法院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因爲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建議諮詢檢察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等從輕減輕情節,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建議及時委託律師,會見當事人,瞭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查清案情,盡最大努力爭取最低刑期,以免錯過最佳時機,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可以讓交警部門通知對方,讓交警主持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可以找對方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如果保險公司也拒絕賠付的話,就只能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綜上所述,醉駕構成犯罪,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後,應當根據偵查事實,移送檢察院辦理。醉駕檢查中心的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醉駕人員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超標、醉駕駕駛的犯罪情節、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是否有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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