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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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後能擔任院級領導嗎?

醉駕後能擔任院級領導嗎?

一、醉駕後能擔任院級領導嗎?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從15日拘留到1至6個月的拘役,不僅是約束違法行爲人的人身自由時間長度上有變化,且其行爲性質從違法變爲犯罪。這一改變,對於個人而言,影響巨大。“我國法律規定,如果醉駕者被處以拘役這一刑事處罰後,將不得從事老師、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這些職業,也不能擔任國有企業、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此外,因醉駕被處以刑罰的人也不得被錄用爲國家公務員。如果已是公職人員,將面臨開除公職。如果是單位職工,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在辦理出國簽證、留學等事宜時也會遭遇麻煩。

二、哪些情況下醉駕不能判處緩刑?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綜上所述,醉駕是觸犯刑法的行爲,當事人除了被追究法律責任外,作爲用人單位,也會做出處罰,如果是國家機關,對開除本人,或者嚴重記過處分。受到處分的是不能提拔重用的,當院級領導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醉駕引發嚴重事故,其面臨的罪名還可能是交通肇事罪,最高可以是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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