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家庭暴力怎麼賠償

我國法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家庭暴力怎麼賠償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損害賠償上沒法精確計算,在實踐中,一般會影響到賠償數額的有以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

3、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