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哪些證件、手續,分居兩年到法院起訴離婚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2.5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需要下列證件、手續:1.原告的身份證明。2.證明分居兩年和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3.起訴狀。4.證明雙方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TAG標籤:手續 財產分割 起訴 婚姻家庭 離婚 分居 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