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離婚案件財產執行費用是多少

離婚案件財產執行費用,要根據財產金額來看,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人在申請執行時不用預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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