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屬於。
律師解析: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在
離婚時,按
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結婚前的住房公積金,是個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