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女方不出撫養費是有效的嗎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9.6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父母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是不能約定免除的,離婚協議中不支付撫養費的約定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可以根據各方的經濟收入,女方可以少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TAG標籤:離婚 協議 撫養費 子女撫養 婚姻家庭 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