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親屬範圍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爲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爲家庭成員。 TAG標籤:親屬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三代 旁系血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