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二婚孩子戶口怎麼遷移

二婚孩子戶口遷移要在當事人的配偶及當地的集體都同意接收當事人的戶口的前提下,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才可以隨遷。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申請遷入戶口,並填寫未成年子女隨遷單。然後再去戶口遷出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申請領取戶口遷移證並註銷原戶籍的常住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四條被假釋、緩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在遷移的時候,必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轉報縣、市、市轄區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纔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到達遷入地後,應當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第十五條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註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定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定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二婚孩子戶口怎麼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