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機關是否有權宣告婚姻無效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4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姻登記機關無權宣告婚姻無效。宣告婚姻無效應當向法院提出申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 TAG標籤:無效 婚姻家庭 婚姻登記 家事糾紛 婚姻 有權 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