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的規定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3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口頭遺囑的規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TAG標籤:遺囑 家事糾紛 口頭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