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脅迫婚姻撤銷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4.9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受脅迫婚姻撤銷後的法律後果爲被撤銷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AG標籤:脅迫 婚姻家庭 家事糾紛 撤銷 後果 法律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