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4、其他相關材料。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6、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TAG標籤:婚姻家庭 辦理 新生兒 戶口 流程 家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