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帶什麼東西 普法法律網 離婚律師解答 2.2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的手續及資料: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2、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3、結婚證;4、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TAG標籤:婚姻家庭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