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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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的基本特徵

不正當競爭的基本特徵

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特徵包括不正當競爭行爲的主體是經營者、不正當競爭行爲是違法行爲、客體三個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經營者的某些行爲雖然表面上難以確認爲該法明確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但是隻要違反了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或違反了公認的商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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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的基本特徵都有什麼啊?

一、不正當競爭的行爲人損害的主要是同業經營者。

反不正當競爭法列明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主要是經營者對同業經營者造成損害的行爲。經營者對其他人造成損害的,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範疇,應以其他法律處理。但是,由於競爭的廣泛性,在不同行業的經營者之間也存在不正當競爭的可能。如某食品生產企業在宣傳該食品的藥用價值時,以比較廣告的形式對某種藥品進行貶損,那麼該食品生產企業的行爲就構成了對不同行業的藥品生產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

二、行爲結果對其他經營者造成損害,並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不正當競爭是一種有目的的排他性的行爲,是以侵害相關競爭對手合法權益爲直接目標的行爲,不正當競爭行爲的後果,不僅損害競爭對手,更重要的是阻礙市場競爭執行機制、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必須要注意的是,不正當競爭行爲不同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爲。

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爲的構成,往往要求損害結果的發生,而不正當競爭行爲不以實際損害結果的發生爲必備要件。有些不正當競爭行爲,只要行爲出現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無須考慮損害結果的發生。如低於成本銷售商品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