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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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爲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爲的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