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怎麼計算 普法法律網 工商稅務 2.0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應納稅額的計算】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爲),應納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TAG標籤:工商稅務 應納稅額 公司經營 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