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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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需要籤合同嗎

公司法人代表需要籤合同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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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怎麼變更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一般有如下程序:

(1)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並做出產生或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決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依據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選舉新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2)辦理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法定代表人資格經企業登記機關覈准登記後取得。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999年6月23日頒佈的《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六條企業法人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檔案;

(二)對企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