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

當前位置 /首頁/公司經營/股權/列表

企業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所謂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透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股權或者部分股權。股權轉讓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卻與稅收有着緊密的聯繫。爲加強對股權轉讓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相關的稅收政策,對加強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企業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目前,與股權轉讓的稅收政策包括流轉稅、所得稅和行爲稅三類,分稅種就徵收或暫免徵作了明確界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TAG標籤:轉讓 企業 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