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受讓方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 普法法律網 股權 2.7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進行變更登記股權,受讓方可以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TAG標籤:轉讓 受讓方 合同 股權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