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控股股東 普法法律網 股權 1.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應當認定爲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個公司。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TAG標籤:股權 公司經營 股東 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