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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

針對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分爲兩種情形

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

一種是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股權轉讓;另一種是將股權轉讓給非股東,另一種股權轉讓經股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即可,

第二種股權轉讓需要經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其他股東主,以相同的條件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予以支援。

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流程如下:

1.股權交易,雙方就轉讓股權的份額,以及價款等進行合意,雙方是經過友好磋商且過程符合誠信交易原則,則股權交易雙方,就達成了合意簽訂相關股權轉讓協議,並簽字或者是蓋章確認。

2.如果股權轉讓系對外轉讓,那麼交易雙方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真的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獲取相應的書面證明材料,比如說章程約定,透過股東會表決的形式來進行股權轉讓的確定,那麼買賣雙方應當持有股東會表決的書面材料才作爲,股權轉讓有效的法律材料。如果沒有內部股東不同意轉讓股權,那他應當主張優先購買權,該權利主張股東需要向轉讓股權給予同等條件。

3.雙方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合意後,應當依照公司章程對該協議進行登記或者是備案,符合法定程序等,滿足協議支付條款及內容的,應當依照公司章程對原股東進行註銷,並對新股東的股權份額進行登記確認,並向股東出具股權確認書。以上變更股權的事由應當記載在章程中,並記錄股東資訊於股東名冊。

4.在股權轉讓事宜發生後,雙方應當依照約定,或者公司應當依照章程對股權的變更和股東資訊的變更進行工商登記。向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儘快處理,以避免一股多賣的情形,同時也規避權利的外部表象的產生的某些法律問題。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可能面臨某些特殊的情形,比如說其他股東不同意該股權轉讓行爲,且拒絕對形式對該股權的優先購買權;如果其他股東拒絕購買股權,則視爲其放棄了優先購買權,不影響股權的對外轉讓情形。如果股東本身因爲經濟等問題,需要對其股權份額進行分割拍賣,則內部股東仍然享有股權的優先購買權,不同意購買的,則同樣不影響司法拍賣及執行

股權轉讓的特殊事由,若出現一股多賣的情形,如股東甲將自己持有的股份先是轉讓給乙但是沒有經過工商過戶登記,之後又以同樣的價格轉讓給丙,丙對甲乙的轉讓事由不知情,丙在支付合理價格後,完成與甲的工商過戶登記,那麼針對股權最後歸屬一般認定爲屬於丙所有。因爲有價的股權的所有權,依據法律法規對規定從屬於登記且善意付款人,所以在進行股權轉讓交易,應當對做到審慎覈實,且應當在達成合意後儘快進行工商登記,規避可能產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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