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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減資材料需要哪些?

一、公司減資材料需要哪些?

我國公司減資材料需要哪些?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透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於減資的協議(獨資企業爲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並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複印件;

11、上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複印件、批准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合同章程及批覆;

14、審批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有限公司減資的基本程序

1.股東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大體有:

(1)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

(2)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或決定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我國的公司的設立合併等都是公司需要進行的過程,此時如果是作爲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或者是監事會、股東成員的我們,應當及時的關注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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