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股東權利的法律後果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2.9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司法》第20條:(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2)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3)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TAG標籤:公司經營 股東 法律 濫用 經營管理 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