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制私營企業的類型有哪些
一、非公司制私營企業的類型有哪些?
非公司制私營企業的類型包括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第六條 私營企業分爲以下三種:
(一)獨資企業;
(二)合夥企業;
(三)有限責任公司。
第七條 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
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第八條 合夥企業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協議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
合夥企業應當有書面協議。
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投資者以其出資額對公司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司名稱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樣;
(二)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司章程;
(三)投資者爲二人以上三十人以下;
(四)註冊資金取得合法的驗資證明;
(五)投資者轉讓出資應當取得其他投資者的同意,投資者爲三人以上的,需要取得半數以上的投資者的同意;
(六)不得減少註冊資金;
(七)不得向社會發行股票。
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超過三十人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專項申報,經同意後始得辦理登記。
二、設立私營企業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申請開辦私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從業人員;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
三、哪些人可以創辦私營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可以申請開辦私營企業:
(一)農村村民;
(二)城鎮待業人員;
(三)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四)辭職、退職人員;
(五)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其他人員。
第十二條 私營企業可以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從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和科技諮詢等行業的生產經營。
私營企業不得從事軍工、金融業的生產經營,不得生產經營國家禁止經營的產品。
其實,非公司制的企業也不是隻有私營企業,像是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還有民營企業都屬於非公司制企業。創辦私營企業的話,企業的經營範圍需要符合法律規定,也需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以及必要的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