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

當前位置 /首頁/公司經營/經營管理/列表

公司減資的股東會決議召開條件

熱門城市:太平區律師 寬城區律師 菏澤律師 清河門區律師 朝陽區律師 濰坊律師 細河區律師 二道區律師 甘肅律師

公司減資的股東會決議召開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做出重大決策的時候,都需要召開股東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股東大會,例如減少資產,董事會成員變更,收購兼併等公司活動都屬於重大活動。那麼其中公司減資的股東會決議召開條件是哪些呢?下面請看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資料。

一、公司減資的股東會決議召開條件

公司減資,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閒置和浪費,不利於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公司減資應遵守法定的程序

(1)股東會決議。在減資的程序中,減資協議必須經股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該決議內容包括:

①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

②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

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二、公司減資登記需要的材料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透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於減資的協議(獨資企業爲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並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複印件;   

11、上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複印件、批准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合同章程及批覆;  

14、審批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司減資的股東會決議召開條件有兩種,其一是原有公司資本太過龐大,如若繼續保持,會造成資產閒置和浪費,不利於公司發展。其二是公司虧損嚴重,現有資產與資本總額差距懸殊,爲了保護股東利益,必須依法依規減持資產。

TAG標籤:股東會 減資 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