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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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髮生的情況有哪一些

(1)代理權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對人相信具有代理權的正當理由。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而相對人有正當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
(3)代理權終止後實施代理行爲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
(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義訂立合同而不作否認表示。
表見代理雖然事實上行爲人沒有代理權,但卻發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後果,而這種法律後果的發生並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認或同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爲有效。

表見代理髮生的情況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