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合夥合作屬於詐騙嗎 普法法律網 公司經營糾紛 5.7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騙取內容主要有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金融詐騙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總體上講金融詐騙屬於普通詐騙的一種。《公司法》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爲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TAG標籤:詐騙 誘騙 公司經營 公司經營糾紛 合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