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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變更了要交什麼稅

一、公司股東變更了要交什麼稅?

公司股東變更了要交什麼稅

1、印花稅

印花稅作爲一種行爲稅,只要納稅人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應稅憑證,就必須貼花。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便屬於印花稅徵稅稅目。根據國稅發[1991]55號《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第十條解釋,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屬於“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率爲: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納稅義務人爲立據人,即轉讓人和受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股權轉讓的雙方要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對於股權轉讓所得,如果股東是自然人,要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是法人股東,要按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在計算繳納的稅款時,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憑證,對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而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覈定其財產原值。

3、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轉讓財產收入列入企業收入總額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屬於轉讓財產收入。

二、股東股權轉讓包括哪些權利的轉讓?

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爲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因此股權轉讓所包括的權利是股東權的全部內容,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6、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

7、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的查閱權

8、股東優先認購權

9、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10、股東權利損害救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等。

股東的變更實質上就意味着股權發生了轉讓,在股東發生變更之後,公司還有着一系列重要的手續,全部都要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其實在辦理過程當中,稅務局的工作人員都會詳細的告知當事人在股東變更這一方面的稅收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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