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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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業之間借貸糾紛案件應該怎麼處理?

最新企業之間借貸糾紛案件應該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企業之間借貸糾紛案件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3)根據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對糾紛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請求解決的糾紛,依法審理、調解、裁決等居中公判的準司法行爲。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又不想透過其他途徑解決,或者透過其他途徑解決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後,對方不執行生效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