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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與合同樣本(精選13篇)

合夥與合同樣本1

合夥與合同樣本(精選13篇)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簽訂租房合同用於本合夥企業的經營,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簽訂_____________用於本合夥企業的經營。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署本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合夥企業的宗旨是: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本合夥企業的名稱是:___________ (普通合夥)。

本合夥企業的主要經營地是: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本合夥企業的經營項目和範是:___________ 。

第四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各合夥人出資金額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實繳完畢。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根據合夥企業的清算情況按認繳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出資比例(_____:______) 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 _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 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_____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4. 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 出資比例 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合夥人有根據合夥企業盈利狀況決定開設分店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應按退夥處理,如果該擅自轉讓方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關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違反情節嚴重的,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

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補充、修改後的文字視爲與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一式 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2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3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蓋章)

(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4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說明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①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民法典》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覈准登記,在覈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人的權利有: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合夥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合夥與合同樣本5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6

合夥合同

合夥人 甲:姓名: ,姓別: ,現住址:

合夥人 乙:姓名: ,姓別: ,現住址:

合夥人 丙:姓名: ,姓別: ,現住址: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夥開設 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店,總投資爲 萬元,

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 %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 %

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聯繫方式: 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 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 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 %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夥人乙: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夥人丙: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夥與合同樣本7

退夥契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公司名稱)(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雖然系登記爲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體企業,實際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夥經營管理,共同投資時間爲_____年______月,合夥經營期間___年______月五人在_______地址新出租土地並擬新設立公司,五人對原公司資產及新公司(尚未註冊)資產均享有權利。2004年原合夥出資及股權比例爲:甲方______元 20 %、乙方______元 20 %、丙方______元 20%、丁方______元 10 %、戊方:_______元 30%,由於戊方退出合夥企業,經五方協商對原來的企業及欲新設立的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作價,甲乙丙丁平均份額收購戊方股權,爲避免糾紛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五方合夥經營的原___________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原執照法定代表人不做變更。

第二條 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爲本協議生效之日。

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權債務、新老公司資產統一評估做表,作爲本協議附件,所有資產作爲大家合夥期間的總資產全部計入應分配總額,總資產總額爲: 萬元。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老企業經營權及新企業註冊後,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第四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丁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上述資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業務回款中,分批支付給戊方,第一年 年 月 日之前不應少於付款 70%即 萬元,第二年的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萬元。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後,無論今後甲乙丙丁四方經營的企業效益好或壞,均應按照第四條的約定向戊方支付認購款,不得以貨抵債或以債抵債,公司沒有回款支付的,應以個人家庭收入向戊方付款。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雖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後的公司運營中股權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會股東會表決時,大家按照出席人數平均行使表決權,分紅時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第七條 甲乙丙丁四方在未付清戊方應支付的退夥補償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之前,新公司的註冊股東中,戊方任然享有原2004年時的股權比例及份額,待甲乙丙丁四方付清退夥款時,戊方將新公司的工商登記中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第八條 如果兩年後甲乙丙丁四方沒有給戊方付清退夥補償費,在戊方已經收到款項中,則按照總金額每年支付36%爲給戊方民間借貸利息,如已支付款項超過72%的,戊方返還超過部分,屆時戊方仍然享有過度前後全部資產30%的股權。

第九條 按照市場經濟中同業禁止的慣例,新公司的任何股東均不應在我公司生產經營的範圍內製造同類產品,進行同業競爭或經營,因此甲方應關停或轉讓自己運營的小廠。

第十條 甲乙丙丁四方未按約定支付給戊方退夥補償款前,禁止較大規模的投資基礎設施或佔用業務回款,否則視爲違約;

第十一條 退夥之前或之後的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自本協議簽訂後,戊方不在承擔和享有,出現本協議第八條的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 兩年內甲乙丙丁四方沒能付清戊方退夥補償款的,戊方有權選擇繼續持有新老公司股權還是不再持有股權,屆時如選擇不想持有股權時,可以透過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張償還合夥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後再履行轉讓股權的法定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五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德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裁決。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 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或公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8

協議退夥,是指退夥人與其他全體合夥人就退合夥問題透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從而使退夥人的合夥人資格歸於消滅的事實。協議退夥有兩種不同的情形:
(1)事前協議退夥,是指在沒有退夥前,合夥人已經在合夥協議中約定當某種事件發生時,合夥人可以脫離本合夥從而使其合夥人資格消滅。在這種情形下,只要合夥協議中所約定的事件發生,合夥人就可以退夥,無須經過其他合夥人的同意。能夠導致合夥人退夥的事件,既可以是歸屬於自然界的不可抗力事件;也可以是合夥人在合夥協議中約定的其他事件;一旦這種約定的事件發生,合夥協議中又對退夥財產的結算、返換以及債務的承擔有明確的約定,這種情形的退夥就對當事人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自然發生退夥的法律效力。
(2)事後協議退夥,是指合夥協議事前沒有作出明確的退夥約定,而是在合夥經營過程中,退夥人與其他合夥人就退夥的時間、財產分割和債務的承擔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退夥協議,從而使退夥人脫離合夥並使其合夥人資格消滅。退夥人無論基於什麼原因退夥,都不得借退夥而逃避自己應當承擔的清償責任,其他合夥人也不能借該合夥人退夥之機讓其履行自己不應承擔的責任,如果退夥協議對債務責任的約定顯失公平,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予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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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與合同樣本9

同立退夥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等簡稱乙方,茲爲就雙方於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經訂立合夥合同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退夥合同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________行)(設________處所)(營業執照____________字批____號)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爲退夥,而脫離合夥關係是實。

第二條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關於__________行應歸乙方共同共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第三條在合夥中對外所有債權及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

第四條第一條合夥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的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爲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第五條在合夥期間內,應繳的一切稅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甲方負責繳清。

第六條退夥日所有的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除扣應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人民幣_____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分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任何請求。

第七條原合夥使用店房(即_______號)合夥期間,系以甲方名義向房東承租,自本約成立,即日由甲乙雙方會同向房東變更承租人名義手續完妥的義務

本合同一式三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爲憑。

退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10

個人合夥合夥人新入夥協議書範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__________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

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__________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______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五條:__________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__________個體工商戶字號:__________

第x條:__________經營場所:__________

第八條:__________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__________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__________合夥期限爲____________年。

(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資訊。

第九條:__________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爲甲方),分別是:__________

1、,(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所,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所,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__________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爲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所,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__________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

第十二條:__________乙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__________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__________甲方爲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__________利潤分配,以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__________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__________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第十九條:__________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__________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__________乙方應當在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

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_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x章禁止行爲。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_在聘請作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爲:__________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__________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__________

1、

2、

3、

4、

5、

第三十條:__________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特此爲證。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11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項目,總投資爲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

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按比例在 內

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

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 (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與合同樣本12

合夥人:甲

合夥人:______乙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汽配店,總投資爲_____萬元 ,

甲:姓名:_________ 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_%

乙:姓名:_________ 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 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合夥合同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____________。

合夥合同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

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

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 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夥與合同樣本13

合夥合同合夥人1: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合夥人2: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合夥人3: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經合夥人雙方共同協商,3合夥人共同出資經營,主要事項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合作共贏,互惠互利,共同進退,共負盈虧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餐飲業、農莊。

第三條合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整(¥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到時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要配:以爲依據,利潤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合夥人必須拿出更多補夠,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讓、出資的轉讓

1、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合夥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委託爲合夥負責人。每月支元管理費給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支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自行退出。

6、經營當中出現的各種情況,3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意外、自然災害等)。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管理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存一份。合夥人簽字:合夥人1:合夥人2:合夥人2:年月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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