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勞動合同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合同/其它勞動合同/列表

大竹律師,離婚財產轉移到別人名下法院會查處嗎?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往往很多的夫妻因爲感情不和的問題從而導致了離婚,那麼離婚財產轉移到別人名下法院會查處嗎?

離婚財產轉移到別人名下法院會查處嗎?||大竹律師

會的,對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處理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如何防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訴訟前被轉移?下面爲您提供以下建議:

(一)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存摺、房產本等重要檔案和資料。不得不面臨離婚的痛苦選擇時,一些當事人爲了能夠得到更多的家庭財富,開始在對方不知情時,大量轉移和隱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財富。  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

(二)對自己和對方的財富狀況有清晰的記錄。應該對其賬號和開戶行做到心中有數,這樣的話,即使對方不承認,也可以申請法院去查詢。   婚姻律師凌燦偉

(三)注意收集購買各種大件家電或者不動產的發票和收據等。必要時請朋友作證。

(四)可立即報警。

(五)如果涉及房產,應儘快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查詢相關的資訊。

(六)保管有關的證據,以備訴訟時運用。同時,可以徵求律師意見,及時提起離婚訴訟,申請法院調查對方財富狀況。

可以離婚,已經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須透過離婚登記來解除婚姻關係。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是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是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事實婚姻還存在,儘管我國《民法典》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對方構成重婚罪離婚的方式是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